這是“以歌名為題的故事”第五十八篇。
又是一首很有年代感的歌兒,但這首歌確實給予我們許多記憶——那些年的校園、校園里的Ta、青蔥的歲月…
在我的記憶中,有關屋頂的回憶似乎只有兩個地方。一是當時租住的房子,正巧住在樓頂,正巧一個人擁有了整個屋頂。那是一個可以燒烤、可以種菜、可以養鳥、可以飼養寵物的地方,當然,更多的時候我在屋頂上坐著吹風和聽歌。我喜歡那個地方,再熱的日子只要等到夜晚的降臨,即可擁有涼爽和漫天的星空。我想架起一個鼓,敲打出那些歌曲的鼓點;我想支起燒烤架,迎接我的朋友到來;我還想擺一個音響,放著最nice的歌。那個屋頂,曾經給予我自由,讓我愛著每一個夜晚。第二個地方是我家的屋頂(天臺)。有人在上面搞燒烤,有人直播拍短視頻,也有晾曬衣服的人。而我,什么也沒做。
可能是小時候喜歡站在窗戶邊看過路的人(老話叫看神仙過路),所以我格外喜歡屋頂這樣的空間。可以發呆、可以不說話、可以聽歌,可以做任何。任憑夜風一遍遍撩撥著你,你仍然無動于衷,那種感覺真是又舒適又愜意。
好久沒有登過屋頂了,不知道現在是一片狼藉,還是無人問津。
而溫嵐的歌曲中,屋頂似乎有著濃烈的臺灣味兒,“在屋頂唱著你的歌,在屋頂和你愛的人。”一幅幅臺灣偶像劇的畫面。也不知道現在灣灣(臺灣)還拍不拍偶像劇,也不知道什么時候灣灣能回到祖國的“屋頂”(懷抱)。
希望,我們都能擁有自己的一個“屋頂”,然后和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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