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人民警察按照其職業分類可以分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交通警察、森林警察、海關緝私警察、鐵路警察、民航警察等)、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機關中的監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警察為一份職業,主要職責為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絕大部分民主國家(地區)的警察與軍隊分立,互不隸屬。
公安機關的警察
治安警察
治安警察是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依法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合法財產不受侵犯,維護公共場所秩序,管理群眾集會、游行、示威秩序,查處治安案件,進行治安巡邏。除此以外還負責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刑事案件的偵查。他們一般設置在派出所、及區縣級(含)以上公安局治安隊、處。
巡邏警察
巡邏警察簡稱“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線或一定地段用巡邏方式進行勤務活動的人民警察。巡邏警察與治安警察除了業務范圍意外沒有區別。都是基層治安力量。
這個警種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并的,叫交巡隊,巡警設置的目標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務范圍十分廣泛。巡邏警察執行任務的形式就是巡邏(另外,防暴警察屬于這個警種,有的地區稱為“巡警防暴警”)。
巡邏警察負責依法處理交通事故,在指定地方巡邏,執行法律法規,進行交通管制、疏散人群,預防犯罪和逮捕違規者,負責勸解、制止、查處發生在道路或公共場所的治安糾紛。
巡邏警察可以經過自身的努力被提升為巡邏官,優秀的巡邏官可以獲得上級的嘉獎,而晉升警銜,成為區域或城市的公共巡邏負責人,積累經驗后可以晉升到警視長。
戶籍警察
依法管理戶籍和居民身份證,管理戶口,包括戶口登記、戶口遷移、有關身份證的管理問題等,掌握轄區的人口情況,發現違法犯罪線索,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維護轄區內的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等。
刑事犯罪偵查警察
刑事警察是負責刑事案件偵破工作的人民警察。
依法對危害公共安全以及侵犯公民人身財產權利等方面帶有暴力性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包括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以及在偵查過程中依法采取各種偵查措施。主要任務就是偵查刑事案件,日常聽說的有盜竊、兇殺、詐騙、拐賣婦幼等犯罪案件。
交通警察
交通警察是負責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進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
主要職責: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維護城鄉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開展機動車輛安全檢驗、牌證發放和駕駛員考核發證工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組織宣傳交通法規,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車輛、駕駛員和行人,教育交通違章者,勘查處理交通事故,以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證交通運輸的暢通與安全。
外事警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
外事警察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警察,管理國籍,管理外國人在我國定居、居留、旅行,管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境等。接觸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務的警察。通常是這公民辦出境通行證、因私護照(因公不是在此)并進行管理,負責接待外事任務,外事翻譯等。職責包括管理轄區常住散居境外人員、負責國家使館的安全、查處外國人犯罪、為外國人提供法律服務等。外事警察的工作內容:1、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對進出我國(邊)境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和我國公民進行管理;2、主要管理外國人出入境、居留及旅行等事項,通常是對公民辦理出境通行證、因私護照(因公除外)進行管理等。
邊防警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
公安機關目前實行現役制的警種之一,依法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并負責對妨害國(邊)境管理方面的犯罪案件的偵查。
經濟犯罪偵查警察
經濟犯罪偵查警察,是負責經濟案件偵破工作的人民警察。經濟犯罪偵查警察的工作就是對金融犯罪、經濟詐騙等各類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偵查,為破獲經濟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據,從而保護國家和公民的財產安全。
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專業警察
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專業警察簡稱“網絡警察”,是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職責的人民警察。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專業警察的工作將變得越來越重要。他們需要管理這個輿論的平臺,偵查和處理各種與網絡有關的案件,這個職業的人才需求量也在不斷地增加。他們將成為網絡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和責任心時刻保護公民的信息安全。
技術偵察警察
主要負責收集危害國內安全的情報信息、重大案件線索;負責全市技術偵察工作;組織、指揮、指導重大案件偵破中的行動技術支援工作。
簡單地說其職責是行使技術偵察工作。很多刑事案件,由于辦案與案情的復雜需要啟動技術偵察措施,鎖定犯罪嫌疑人的蹤跡與犯罪事實和情節。該工作技術含量高,高度機密,審批嚴格,屬于公安隱蔽戰線。例如:現場勘察、指紋取證、技術監聽、取樣、分析等。
禁毒警察
禁毒警察是負責毒品案件偵破工作的人民警察。禁毒警察是行走在刀尖上的人,因為他們的對手——毒販是最危險的罪犯。眾所周知,毒品對社會的危害十分巨大,禁毒警察肩負著人民賦予的凈化社會的使命更是不能松懈,他們用生命捍衛著社會的安寧
國保警察
國保警察,維護國家穩定的警察。是依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行使國家賦予的職權,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方面所承擔的工作內容、要求及奮斗目標。國內安全保衛的職能是指國內安全保衛部門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職責,完成相應的任務所應具有的功能和作用。主要承擔維護本地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內安全保衛基礎調查、情報信息、秘密力量建設、重點對象和陣地控制等基礎性工作。負責偵破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有關案事件,督導、檢查基層所隊深入全面地開展國內安全保衛基礎工作。
督察警察
督察警察是對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執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的警察。簡單說就是警察的監督者。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依法確定的管轄范圍及其督察民警必須履行的責任義務。警察在處理重要警務活動中行使職權及使用武器、警械都要受警務督察的監督。警務督察讓人民群眾更加放心,他們是確保人民警察光輝形象的防火墻。
監所警察
監所警察是看守所的管理警察。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拘留所的職能是防止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偵査、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
戒毒所是指將吸毒人員集中進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的場所,是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的場所。一般戒毒所都配備有相關的戒毒藥物,相關的醫護人員。戒毒所的分類主要有自愿戒毒所,社區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所。
公安局管理下的看守所、拘留所等單位,工作對象基本上是面對在押人員,和接待前來提人的民警、來探望的群眾。
特種警察
是警方的一個擔負某些特殊任務的警種,特警是警察中的特種精英。專門負責各種特別的危險任務。
中國公安特警指在公安系統內部建立的特警隊伍,隊伍編制為“總隊-支隊-大隊-中隊”。職能與武裝警察有所重疊,如:反恐、排爆、反劫持;其他職能:協助其他警種(刑警、交警等)執行設卡盤查車輛、抓捕持槍犯罪嫌疑人等任務。
警衛警察(特勤局)
公安機關實行現役制的警種之一,依法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科技警察
公安部門內專門負責技術研發的人員,由于我國體制的特殊性,這部分人也稱為警察,但是其正式稱呼前要冠以“專業技術”一詞。
公安法醫
有一部分從事司法醫學勘驗工作的法醫是公安部門的編制內成員,是有警銜的,也算是警察。
食藥警察
統一承擔打擊食品、藥品和知識產權、生態環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職責。中國將專設食品藥品違法偵查局,以加強打擊食品藥品犯罪的力量,保障國民“舌尖上的安全”。
鐵路乘警
在鐵道部撤銷、中國鐵路總公司掛牌成立之后,更名為鐵路公安局,現明確為公安部內設機構,簡稱鐵警。執行國家鐵路運輸管理法規的警察種類。鐵路警察是在火車站或者鐵路運輸線上打擊犯罪活動的警察種類。鐵路警察具有進行人身及住宅搜查的權力;鐵路警察具有扣押刑事犯罪證據的權力;鐵路警察具有執行刑事拘留的權力;鐵路警察具有執行逮捕的權力。當今世界上,鐵路運輸企業大多數都是國家壟斷經營管理的部門,鐵路警察是國家警察的重要組成部分。
航運乘警(撤銷)
2019年10月,交通運輸部公安局撤銷,并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長江、海運、航運航運乘警保障旅客的平安是乘警的首要任務。勤巡邏、勤清理、勤檢查。細觀察,多盤問,嚴檢查,時時處處在旅客身邊是乘警工作的基本要求。
司法機關的警察
監獄的獄警
監獄的獄警、管教干部屬于司法警察,而不是公安警察,公安局看守所里的監所檢查才是公安警察。
監獄的職能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獄警是在監獄工作的。獄警泛指在監獄工作中執法管理的所有警察,是一個警種的名稱,含領導職務的警察;
勞教機關的獄警(現已無)
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這意味著已實施50多年的勞教制度被依法廢止。決定規定,勞教廢止前依法作出的勞教決定有效;勞教廢止后,對正在被依法執行勞動教養的人員,解除勞動教養,剩余期限不再執行。
監獄的管教干部
其身份還是警察,管教干警類似干事,是屬于非領導職務一類的警察,
要負責轄區內安全隱患的消除與防治,罪犯日常生活安排與協調,落實上級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其次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指導生產勞動的安排調度工作,負責計劃生產任務,人員調配,車間安全,生產安全,防火防事故等,以上工作只是大概,還不包括例如病犯治療,節假日活動,罪犯突發違紀事件處理,信件審閱,罪犯減刑評定,各項創建工作落實及大量文字工作等
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簡稱“法警”。司法機關所設執行特定任務的警察。
法院的司法警察主要負責為刑庭到看守所提犯罪嫌疑人;執行庭執行案件;拆遷維穩等任務。法院司法警察屬于司法部管。主要任務:警衛法庭,維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審,執行搜査、拘傳、送達、協助執行人員執行法院判決和裁定,協助檢察人員進行偵察活動等。
檢察院的司法警察主要負責職務犯罪案件的看守犯罪嫌疑人。檢察院司法警察戰斗在檢察院一線的崗位上,他們需要保護犯罪現場,直接接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協助公安機關拘捕逃犯,參與行刑過程的監督。
國家安全機關的警察
比較特殊和神秘的一類警察,
負責情報和反間諜工作……
接受雙重領導的警察公安部門與其他部門領導的警察
民航空中警察(公安部+中國民用航空局)
民航公安分兩部分:一部分是機場公安,雙重領導,民航為主,主要負責機場地面治安、交警、消防事宜;另一部分是空警,是歸民航局空警總隊領導,駐扎各航空公司,主要負責飛機上的安全。
林業警察(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和公安部雙重領導。是具有武裝性且兼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職能的專門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將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現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
緝私警察(公安部+海關總署)
緝私警察既是海關的一支專職緝私隊伍,又是公安部門的一個警種。國家賦予緝私警察偵查、拘留、逮捕和預審職責,按照海關對緝私工作的統一部署和指揮開展工作,執行任務,從緝私體制和執法權力上解決原來存在的打擊走私手段不足和刑事處罰軟弱無力的狀況。
其它說明
1、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不屬于公安)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下轄的總隊,對外稱為中國海警局,統一履行海上維權執法職責。2013年,國務院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統一指揮調度海警隊伍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活動。2018年,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國家海洋局領導管理的海警隊伍轉隸武警部隊,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
2、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武警部隊職能屬性不變,不列入解放軍序列,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列武警部隊序列、國務院部門領導管理的現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將國家海洋局領導管理的海警隊伍轉隸武警部隊,將武警部隊擔負民事屬性任務的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并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同時撤收武警部隊海關執勤兵力,徹底理順武警部隊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系。
3、公安消防部隊
2018年3月21日,國務院改革方案落地公布,公安消防部隊轉制敲定,現役官兵集體退役轉制移交,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其編制由現役編制轉為行政編制,整體移交應急管理部,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繼續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
4、公安機關拘留大致分為以下三大類:
1、行政拘留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合并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2、司法拘留一種是指在民事、行政訴訟或法院執行過程中,妨害訴訟活動的人,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決定,屬于強制措施,最高期限為十五日,由法院將被拘留人交公安機關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請復議,拘留期內,由法院決定提前解釋或期滿釋放。
3、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采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后被無罪釋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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